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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自然资源管理办主任解读耕地保护政策

访谈时间:2022年12月14日

访谈嘉宾: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杜晓峰

访谈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提高耕地保护战略意识,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一系列“长牙齿”的硬举措,保耕地数量、提耕地质量、管耕地用途、挖耕地潜力,为保证粮食有效供给提供可靠保障。为此,我们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杜晓峰同志在线解读耕地保护政策。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杜晓峰

访谈内容

1.什么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杜晓峰:“耕地”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主要包括水田、旱地、水浇地等。

我国人均耕地数量少、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一国情决定了耕地保护始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 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2.什么是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

杜晓峰:非农化:指将耕地改变了农业用途,例如:建房、建休闲山庄、建公园等。

非粮化:指将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如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让宝贵的耕地资源成为我国永续发展的坚固基石。

3.请您介绍一下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严禁”。

杜晓峰:一、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种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作物。

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三、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五、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尤其是新增设施农业建设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4.请您介绍一下耕地“五不得”。

杜晓峰:一、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二、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三、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四、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五、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从严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落实“进出平衡”政策。

5.什么是违法占地?违法占地行为有哪些?

杜晓峰:违法占地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即未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手续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就是违法占地行为。

违法占地行为既包括建窑、建坟、建房、硬化地面、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较为常见的行为,还包括堆放砂石、器材材料等压占土地或污染土壤,造成土地种植条件破坏的行为。

6.对违法占地问题,怎么处罚?

杜晓峰: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非法占用土地的,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100至1000元,这意味着非法占地一亩,最高可罚款66余万元,对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还要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以及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处以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优质耕地的,要从重处罚。

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未取得用地手续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翻建房屋的,不仅要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更可能面临66万元/亩的罚款。

7.对违法占地行为,村委会有什么责任?

杜晓峰:村集体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依规发包土地。但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收益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10%以上30%以下罚款。

村委会出租土地上发生违法占地问题后,村委会要做好两件事情:

一是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村委会有义务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说清该宗违法占地上的使用人、建设时间及村集体相关发包情况。

二是村委会要加强对发包土地的监管,发现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和劝导整改,承包人或租赁人拒不停止,发生违法行为的,村委会要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组织拆除复耕整改。对能够收回土地使用权,组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可免于行政处罚。

8.破坏耕地除了罚款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吗?

杜晓峰:《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均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