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关于同意成立泊于镇松海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经技区管发〔2023〕1号
泊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松海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泊政请发〔2022〕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泊于镇松郭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松徐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松海社区居民委员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松海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西至逍遥路,东至海悦路,南至成大线,北至滨海大道。
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松海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泊于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开展工作,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制。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